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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的一般性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意义

作者: 陈金钊 ; 宋保振

摘要:作为法治的基本原则,法的一般性既体现法律规范的特征,又彰示法治实现的进路。相对于西方国家借助法的一般性走向形式法治,进而提出对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的倡导,在中国,具有辩证特质的实质思维却消解了法的一般性。而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,还必须在形式法治理念下进行建构。此时法的一般性就不再只是纯粹的立法"宣示",还具有解释和应用上的意义。体现在当前的法治建设,合理选择立法对策的着力点、正确认识特色国情中的权力思维模式、强化规则意识下的法治思维活动都是法的一般性原则回溯,也进而构成法治中国目标实现的必然要求。


关键字: 法治中国 法的一般性 法治思维 程序正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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